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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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学校本学期教学工作要点,期中教学检查定于第10-12周进行。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现将本次检查的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二)学院执行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理论教学质量标准、实验教学质量标准、实习教学质量标准、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课程考试质量标准)情况;在《广西大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基础上,制定和执行本学院质量标准细则情况。

(三)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的相关数据台账。

(四)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校级抽检问题整改及202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推进情况。

(五)学院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及相关制度制定情况。

(六)学院落实《关于印发<广西大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的通知》(西大教〔20174),排查2023-2024学年学生评教连续两次排名在学院后10%的教师,并给予帮扶的情况。

(七)课程建设推进情况:

1.课程思政、慕课、优质课程资源等建设情况;

2. 2023级劳动课程执行情况(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学院、海洋学院、资源环境与材料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农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林学院、医学院);

3.学院统考课程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开展情况。

(八)学院教师参与教学能力提升相关的培训、竞赛情况;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课程思政专题教学研讨活动开展情况。

(九)班主任工作及本科生学业警示与帮扶推进情况。

(十)20232024年本科教学主要内涵指标倍增计划实施情况。

(十一)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与教学成果奖的培育情况。

二、检查安排与要求

(一)各学院在第1011周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自查自建,健全机制体制,总结工作经验,发现、树立优秀典型;针对存在问题,查找原因,提出解决举措。

(二)学校检查组在第12周到相关学院实地检查,具体检查时间由检查组与学院协商。根据各学院具体情况,检查组可以对检查内容有不同侧重;由教学督导员向学院反馈其在听课评课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及改进建议,访谈有关学生。检查完毕后,检查组以书面报告形式对被检查学院的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报质评中心。

(三)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总结报告”要求重点突出、文字精炼,内容需包括:上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出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本学期检查事项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举措。纸质版一份,由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第14周前提交至质评中心,地点:办公楼北楼310室。电子版发至:1350211008@qq.com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39)02875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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